关于做好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3 09:27

 

山圣财院教函〔2014〕8号
各院(部)、处室:
根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系列课题为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属自筹经费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
二、本系列课题申报者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院校教师,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
三、课题指南中的课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课题指南旨在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以在其中选某一课题或某一课题的某一方面内容作为申报课题,也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申报。鼓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的课题申报。
四、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8名。
五、原则上,每所高职学校申报数不超过3项。课题申报须认真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省职成教研究所将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予以指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它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在我室有立项但尚未结题的。
七、本规划课题要求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课题研究期间要求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至少2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结题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八、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逾期不完成者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九、申报者请于2014年5月8日前将《申请•评审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henghan_jwc@163.com。
联系人:张薇;电话:87596671
                                            教务处

                                        2014年3月3日

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