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组建部分工作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8 15:35

 

山圣财院教函〔2014〕12号
 
各学院、处室:
现将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发《关于组建部分工作机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处室积极动员部门员工申报11个工作委员会,学校将择优推荐11名职工代表我校参与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联系人:张薇   电话:87596671   邮箱:sdshenghan_jwc@163.com
                                              教务处
                                          2014年3月18日
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组建部分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为了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根据《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和《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4年工作计划》,经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4年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于2014年上半年组建部分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机构设置
(一)科研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济南职业学院。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济南职业学院院长申培轩。
主要职能:承担学会科研工作任务,组织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讨和培训;实施学会组织的《山东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计划》和《山东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活动;与省内外有关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调查研究、信息咨询和其他任务。
组成人员:由个人会员组成,每个常务理事单位推荐1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同志作为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学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二)德育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淄博职业学院。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淄博职业学院院长杨百梅。
主要职能:开展职业院校德育理论和德育实践研究;开展德育课程教学研究;开展德育活动与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开展德育评价研究,组织德育成果鉴定、奖励和其他活动;开展职业院校创业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德育培训、咨询、信息服务及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每个常务理事单位推荐1名分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或骨干教师作为候选人,经学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三)职业院校战略管理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马广水。
主要职能:开展职业院校战略管理与创新发展理论研究,组织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校长进行战略管理与创新发展实践探索,总结推广职业院校战略管理与创新发展经验,开展相关培训交流活动。
组成人员:由常务理事单位中的职业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组成。
(四)高等职业院校质量保障与评估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山东职业学院。
负责人:山东职业学院院长秦和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对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定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法,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高等职业院校质量评估工作。
组成人员:常务理事单位中的高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1名对高职院校评估工作有经验的同志参加。
    (五)中等职业学校质量保障与评估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潍坊商业学校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潍坊商业学校校长于建平。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对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法,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认定、质量评估等工作。
组成人员:常务理事单位中的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1名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有经验的同志参加。
(六)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滨州职业学院。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滨州职业学院院长石忠。
主要职能: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教学标准;参与制定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衔接的教学指导方案;加强与各专业(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联系,开展各专业(学科)教研活动。开展教材建设工作理论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材建设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材编写、审定、使用检查等有关工作。
组成人员:每个常务理事单位推荐1名分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或教务处长作为候选人,经学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七)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烟台职业学院。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烟台职业学院院长温金祥。
主要职能:开展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活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或参与组织对各类教师尤其是各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
组成人员:每个常务理事单位推荐1名分管师资工作的学校领导作为候选人,经学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八)职业院校装备与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山东轻工工程职业学校。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山东轻工工程职业学校校长迟本理。
主要职能:开展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研究,组织制定实训基地、专业实验室建设标准和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广泛联系行业企业,积极促进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教集团指导工作。
组成人员:每个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1名分管实训工作的学校领导作为候选人,经学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九)职业院校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钱乃余。
主要职能:开展职业院校信息化理论与实践应用研究,组织职业院校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对职业院校信息化工作进行相关培训。
组成人员:每个常务理事单位推荐1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学校领导作为候选人,经学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姜玉亭。
主要职能。开展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的研究,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基础资料库,参与组织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参与组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参赛工作。
组成人员:学会聘请有关专家和承担国家、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点的理事单位负责人。
(十一)民办职业院校协作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德州交通职业学校。
负责人: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德州交通职业学校校长魏荣庆。
主要职能:团结组织民办职业教育工作者,研究民办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实际,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为民办教育的决策提出咨询和建议;加强自我管理和互相协作,维护民办职业学校合法权益;组织民办职业院校协作、联谊、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适合民办教育特点的教育教学活动。
组成人员:理事单位中所有民办职业院校负责人。
二、其他
1.本次组建的工作机构属于学会直接领导下的综合性工作机构,面向全体会员开展相应工作。工作机构也可以下设若干专业组织。
2.理事单位可根据每个工作机构成员单位要求和自愿原则,申请加入其中一个或几个工作机构。根据每个工作机构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经学会秘书处与该工作机构负责人研究确定成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3.申请加入工作机构应填写工作机构成员候选人申请表(加入不同工作机构应分别填写),于2014年4月15日前寄送学会秘书处。
学会秘书处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21号,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楼506室。邮编:250014。联系人:尚志平、齐守泉 联系电话:0531-67894210,67894310;传真:0531-67894210。学会网址www.sdzjxh.com
附件:工作机构成员候选人申请表
                                         
                            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4年3月15日

附件: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机构成员候选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