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名校长和示范学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2 14:49

 

山圣财院教函〔2014〕20号
各院(部)、处室:
《当代教育科学》杂志社、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拟开展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校长、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通知转发如下,申报者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张薇   电话:87596671   邮箱:sdshenghan_jwc@163.com
                                              教务处
                                          2014年4月2日
 
 
关于评选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名校长和示范学校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科研工作,孕育教育科研氛围,发挥教育科研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当代教育科学》杂志社、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拟开展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校长、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教育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能够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教育科研成为个人的内在需求。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规范、系统地进行课题研究。独立承担省级以上规划课题,课题研究成果显著。
3.近5年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研究报告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报刊杂志发表或在教育科研活动中获奖。
4.教育教学成绩好,学生评价高,在本省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二)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校长评选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教育科研理论基础。
2.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或正在主持省级以上(包括省)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教育科研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中获一等奖1项(或二、三等奖2项者)。
4.所在学校办学具有特色,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5.本人在省、市同行中具有较大的影响。
(三)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示范学校评选条件
1.学校具有明确的办学思想,并有与之一致的办学规划和相应的落实措施。
2.在课程开发、教学、学校管理的等方面具有独特而成功的探索,学校办学特色明显。
3.学校在研究报告、论文的撰写等科研成果表达方面成就突出,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教育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4.学校承担过市、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部门正式立项的课题,研究规范,效果良好。学校有独立的校内科研机构设置、完善的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专门的科研经费、齐全的科研设施,并有相应的专业研究人员和科研经费。
5.学校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其他学校共同发展。
6.学校具有常态化开展教科研的机制,能自觉地把教师专业发展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之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7.学生的学业成就优良,家长、社会、政府对学校的认可度较高。
二、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申报者填写《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申报表》、《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校长申报表》、《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示范学校申报表》。教育科研名师、名校长、示范学校分别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课题立项证书、课题结题证书、获得表彰的证书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复)印。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查验后予以退回;复印件和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三)市教科院(所、中心)组织初评,各市上报的教育科研名师、名校长、示范学校数量分别不超过3人(个)。
(四)评审、公示、公布
《当代教育科学》杂志社、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之后公布。
(五)评选数量
名师、名校长、示范校各十名;另设名师、名校长、示范校提名奖各十名。
三、时间安排
上报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
 
                                             《当代教育科学》杂志社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324

附件1:《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师评审表》

附件2:《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名校长评审表》

附件3:《山东省教育科研十大示范学校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