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5-08 15:13
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通知
山圣财院科字〔2015〕01号
各学院、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处室可以推荐1-2项,学校择优推荐5项上报省教育厅。
二、项目类别
本次教改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资助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经费5~8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给予支持经费1~3万元。
三、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山东职业教育实际,着力研究新常态下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努力推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践先导。充分体现一线教学改革实践在教学改革研究中的先导作用,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四、立项程序
本次教改项目申报采取部门推荐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校内进行公示、上报省教育厅的方式进行。
1.申报范围。各学院、处室结合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鼓励由我校牵头,邀请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学校参与,组建政、行、校、企实力较强的项目研究团队联合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2.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由各部门择优推荐。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副高级以上职称。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允许在校兼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项目。
3.申报程序。项目主持人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附件3),向所属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所属部门组织召开评审会,择优推荐1-2项报送科研处。遴选推荐项目须内部进行公示。科研处组织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5项,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研究时限与成果
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形式包括报告、专著、论文、教材、软件、数据库、专利等。研究成果在公开出版、发表时,可在醒目位置标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和立项编号。
六、材料报送与数量
请各学院、处室在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一式6份),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252583173@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处咨询。
联系人:冯建立;电话:18954193788。
附件:
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
4.2015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