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07 10:02
各教学部门,为保障第一周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校领导研究决定,特将第一周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上课时间
(一)2015级:
1、9月7日军训;
2、9月8日上午参加开学典礼;
3、9月8日下午正式上课。
(二)2014级:
1、9月7日正式上课;
2、9月8日上午停课参加开学典礼;
3、9月8日下午上课。
二、专业介绍
(一)请各学院安排专业介绍,确保在第一周全部结束;
(二)具体要求:
1、安排专人介绍;
2、介绍的主要内容: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就业方向、职业资格证书、开设的核心课程、主要实训环节等。
(三)其他说明:
1、请各部门将专业介绍的具体时间、地点、介绍人于9月7日下午15点前报教务处申云天老师;
2、专业介绍结束后当天将介绍材料交教务处申云天老师。
三、课程介绍
(一)开学第一节课由代课老师给学生介绍课程;
(二)介绍的主要内容:课程性质、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前修和后续课程、主要内容、主要实训内容、重点难点、在以后就业岗位上的作用等;
(三)请各位代课教师充分准备课程介绍的材料并留档。
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