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02 13:56
1. 考核赋分:100分
2. 提交考核时间和方式:
2017年8月31日16:00前
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张顺香老师处
3. 考试大纲撰写要求:
(1)学校要求,教师应该在每学期开课前,应将教授课程应知应会的考核内容编织成考试大纲。
(2)考试大纲基本结构应按照《学生学业考试实施细则》附件1课程考试大纲参考模板撰写。
(3)考试大纲基本内容应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考核方式、考试形式、题型)、主要理论知识点及考核要求、主要技能检测点及检测达标标准等。其中理论知识点需注明考核要求(识记、领会、应用)。
(4)考试大纲提交至教务处前,必须经过教研室初审和学院复审。复审无误后,方可提交。
4. 考核要求
(1)提交及时性(30分)
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者,赋30分;未按时提交者,不得分。
(2)规范性和完整性(70分)
考试大纲视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赋分。
5. 考核赋分应用
该项考核赋分用于教师9月份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