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2 14:07

 

各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安排表上交时间:9月1日-9月5日
公共课优先安排补考时间、场地及监考教师,学院安排本学院专业课补考时间、场地、科目等。补考安排完毕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示补考安排表。
注:
(1)每场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晚自习时间不得安排补考。
(2)因试卷印刷及封装均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务必按时上交考试安排表,以免延误整体工作进度。
2. 试卷印刷、封装时间:9月5日-9月9日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3.召开补考学生考前会议:9月5日-9月8日
为强化学生补考意识,督促学生认真准备补考,各学院于补考前组织召开考前会议。具体会议要求如下:
(1)做好会议签到工作,确保每一位补考学生按时参会,并于会后将会议签到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2)向学生传达《学籍管理中的升级留级及毕业相关规定》中关于学习成绩的要求。
(3)强调考试纪律、要求,以及补考的重要性。一旦考试不通过,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不再组织毕业补考,并影响学生正常升级。
(4)学院安排任课老师做好补考学生辅导工作。
(5)各学院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安排人员参会。
4.集中补考时间:9月11日-9月15日
注:集中补考时间段内确实安排不开的,可延至9月19日(周二)。
5.阅卷及成绩录入时间:9月12日-9月17日
补考结束后,任课老师批阅试卷并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请各学院据此安排好相关工作,并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补考的学生(包括缓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严格执行《学籍管理中的升级留级及毕业相关规定》。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