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调整课程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14:12

各学院(部):
      根据冬季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办公会议精神,现对课程表调整及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调整原则
      课程表应在不减少原定教学内容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即2019级所有层次学生(含2017、2018级五年转段学生)、2020级五年一贯制和3+3学生按教学周16周,2020级统招高职(含2020级1+3)按教学周13周。
      2.调整时间及方式
      (1)上课结束时间
      第十五周(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2)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3)调整方式
      课程表增加的课程课时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晚上以及周五下午,增加课程周次从第11周到第15周(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
      3.调整注意事项
      (1)晚上排课使用教室原则上安排在学生所属自习室,确因教学场地需要调整导致其他班级晚自习影响的,与学院学生管理口做好沟通,确保学生秩序稳定。
      (2)晚上上课后,部分课程需要在机房安排,请实训中心负责人和学院教学管理科做好对接,科学合理安排机房上课,并将机房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3)2020级新生(含1+3、五年、3+3、三年统招)因开学晚,调整后,采用线下上课和线上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本学期教学内容完整、系统。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合理安排需要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内容,将学习资源包括教学视频、课件、试题库、其他教学资料等发送至班级群,线下上课时通过复习、提问等方式对学生线上学习知识进行巩固,确保学生掌握专业知识。
      4.其他事项
      (1)班级课程表、合堂课程表(模板与系统导出一致)定稿于本周日(11月22日)16:00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各学院务必于周日晚自习发布调整后的课程表,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学生,确保第11周正常上课。
      (3)各学院(部)汇总整理任课教师发到学生班级群的线上自学内容,以任课教师命名文件夹,于第11周周五(2020年11月27日)12:00前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4)教务处、各学院(部)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晚上上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