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大典》),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职业加速变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实施职业分类动态调整。2019年以来,经自主申报、专家评估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分4批向社会发布了56个新职业信息,同时调整变更了一些职业信息。为更好地适应职业变迁形势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等,启动修订2015年版《大典》。为做好《大典》修订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工作,以2015年版《大典》为基础,重点参照已发布的新职业信息和职业标准内容,对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职业编码等进行完善。修订工作将充分考虑各行业工作性质、技术特点的差异性,全面、客观、如实、准确反映当前社会职业发展状况。遵循职业发展规律,运用科学职业分类理论和方法,参照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充分考虑我国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社会分工特点。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为今后新职业信息发布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更新留有空间和接口。
二、修订意见征集
《大典》修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行业领域多,专业性强。诚挚欢迎社会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各领域从业者、有关工作人员积极献计献策,充分发表意见。
如对2015年版《大典》中的职业名称、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工种设立以及职业编码等方面有具体建议,请按要求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建议记录表》(见附件1)。
三、新职业信息征集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加速迭代,数字技能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数字领域就业创业、促进广大劳动者数字技能提升,此次,我们一并征集与数字经济相关新职业信息,如有关于新职业信息建议,请按要求填写《新职业信息建议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建议记录表》和《新职业信息建议书》请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材料(以单位名义提交须加盖公章)各一份。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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