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组织召开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2-05-18 16:28

  2012年5月19日至20日,全国(省)职业资格考试将在我校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教务处于18日下午2:30分在A608教室召开考务工作会议。会议由教务处汪处长主持。

  会上,汪处长首先强调了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性,要求各位监考教师认真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然后对监考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着重说明:1、考试严格按照新时间安排进行。2、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必须佩带考试证件。3、监考教师须仔细核对考试试卷,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4、考试期间,杜绝提前交卷,保持好教室卫生。5、收取试卷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的方式。最后,汪处长解答了各位监考教师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