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山东省启动了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设招录计划7522个,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的职位占比达90%以上,专门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计划为1348个。本次公务员招录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报名平台为“山东省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
1. 高校学生报考山东公务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除应当具备本次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应当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报考,须符合《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新录用人员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离职学习的规定。
2. 怎么理解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
招录职位分别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设置了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一般只要符合一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设置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职位。其中,专业要求写明“不限”的,即报考人员在该学历教育层次取得任何专业毕业证书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都符合要求。
招录机关主要参考教育部门制发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并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含第二学位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由于教育部门制发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特别是研究生阶段专业目录,没有完全涵盖旧的专业、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等,请有关人员报名时主动咨询招录机关,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系统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具体职位的履职专业需要进行审核。特别提醒: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可依据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证书及相应专业报考,其中职位有学位要求的,应当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职位对专业方向领域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领域的,则应当补充填写专业方向领域,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招录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资格(资质)证书的,是否有取得时限的规定?
招录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只要能够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资格(资质)证书,将不影响其报考资格的认定。在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均应当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取得。
4. 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能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以及仍在服务期且2022年9月30日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未进行考核的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是否考核合格。
7.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名结束后落实工作单位的,不影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8. 本次招录中的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以上亲属关系,也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9.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能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10. 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报考省级公安机关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以下公安机关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报考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11. 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终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12. 填写报名申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
网上报名系统可填写的项目中,没有涵盖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当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没有在“备注栏”中填写的,视同为不具有相应条件。其中,职位要求资格(资质)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例如: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证书编号:XXXXX,颁证时间:XXXX年XX月;本人于XXXX年XX月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XXXXXX,郑重承诺:于2022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耽误网上报名。
13. 报考期间,由谁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即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务必于2021年11月24日16:00以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将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关于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项,请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都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4. 没有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尚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在2021年11月22日16:00以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1年11月22日16:00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15.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的个别错误数字。更改报名信息时,报考人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只有姓名与报名信息库中的姓名一致时,才可以修改身份证号有个别出入的数字。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将在同意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后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统一修改。逾期不办理报名信息的更改手续。
报考人员的其他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审查通过,不得修改。
16. 报名时遇到计算机网络技术问题怎么处理?
报名时请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下进行。“山东省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的“下载专区”,专门提供了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和推荐使用浏览器的下载。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上公布的技术咨询电话。
17. 什么是职位改报?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残疾人职位和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所在考区范围内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由考试机构办理退费手续。考区分为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济南、青岛等16市各级机关。
请相关人员在报考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影响与招录机关的沟通联系,错失报考机会。
18.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19.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准确完整合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0. 什么是差额考察?
市级以上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差额考察将更加突出人岗相适、以事择人、优中选优的选人用人原则。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一般以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依据招录职位的履职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全面系统地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在此基础上,招录机关将对考察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比较,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单纯以考试成绩做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依据。
21.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负责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2. 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23.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如何报到?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办理取消录用手续,将《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审批(备案)表》等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24. 新录用公务员是否有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省、市、县的机关。
25.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