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4-01-16 14:15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责任书

学生离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延伸,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是学生顺利毕业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我院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与实习学生签定本责任书,以增强学生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一、学生必须如实向辅导员老师提供真实有效信息,保证与带队员老师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如因联系不上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二、实习期间,学生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1、在顶岗实习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歧途。2、不准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3、学生私自外出而造成的意外伤亡(如过马路发生意外情形),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4、学生不听从辅导员老师管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或在外酗酒、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等违规违纪的行为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5、存折、银行卡、电脑等贵重物品,如果因自己保管不当而丢失或失窃,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学生严格遵守单位的纪律及规章制度:1、做好身份转换,调整好心态,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单位负责。2、要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办事,遵守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谨防出现工伤事故。3、要爱护单位财物。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5、学生离开原有的顶岗实习单位,另去其他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带队老师。6、在实习单位应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学习,尽快掌握知识、技能。7、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如果学生不听从企业师傅指导,违章操作而造成的意外伤亡,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若遇到重大问题,学生应及时与带队老师联系,由学校与顶岗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顶岗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若因学生原因造成学校声誉受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五、学生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因工作压力过大带来的心理异常造成的自杀、自残、自伤等伤害由学生个人承担。

六、因不适合实习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上报学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七、本责任书未列举的其它情况,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本责任书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应该自觉全面遵守执行有关规定;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安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本责任书由学生签订后,留存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十、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安全返校为止。

 

责任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