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学生处具体安排,我院定于2008年5月17日~ 5月18日两天办理2005级毕业生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到校后到各自辅导员处领取“毕业生离校卡”,按照卡上的说明,办理除结算财务费用以外的其他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将离校卡统一交回辅导员处。
2、考虑到学生宿舍物品的交接办理,同宿舍的学生最好集中在一天办理离校手续。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一天返校的,各宿舍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办理本宿舍所有成员的物品交接手续。
3、凡是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同学,返校时需到辅导员处落实本人的户口去向,并交纳户口迁移手续费5元/人。
4、本次离校手续要求本人亲自回校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跟辅导员联系。
5、凡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5月17日~ 5月18日两天必须返校。并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开具收据,此收据将作为最后退费的依据,请同学们妥善保管,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6、学生返校时需将宿舍钥匙、借阅证等需要上交的物品准备好,学生证在领取毕业证时交回学生处。
7、凡是未上交户籍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和毕业论文的同学,此次返校必须带回。
8、2005级毕业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为2008年7月12日—2008年7月13日。
信息工程学院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