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陈文波、周争艳两名学生的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2012-05-29 14:58

陈文波,男,19910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 2010级计算机应用技术3班学生。

周争艳,男,199009月生,山东省临沂市人,2010级计算机应用技术4班学生。

以上两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无故私自离开实习单位,经辅导员教育仍不返回实习单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决定以上两名学生缓期一年毕业,毕业证缓发一年。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201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