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职业教育法完成颁布实施26年以来的首次大修,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保障制度等方面都实现了重大突破。
本学院于2022年5月6日,针对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进行的学习,重点了解职业教育法有哪些变化以及学习新时代下教育改革对教学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以及我们如何应对。
从“分流”到“协调发展”,顺应了职业教育定位与地位的调整。此次修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学生与家长最关心的莫过于“普职分流”问题。虽然法律条文修改了“分流”的表述,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能上普高。从中职教育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从中职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功能来看,普职分流不会也不能取消。只不过普职比的设定将有更大的调整空间,将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第一,提升办学条件。要加快经费的投入力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只有自强才能自立。第二,畅通升学通道。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第三,优化办学定位。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的生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发展多种多样的路径。
总的来说,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为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