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训课的质量,加强师生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防护意识,特制定此准则:
1、实训室的责任管理员对所管实训室的安全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时刻做好防火(水)、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放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措施,确保实训室及财产的安全。
2、实训室内严禁擅自拉电线,消防器材要齐备存放,电器电路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要可靠。万一出现意外事故,实训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管理员要对防盗、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预案。
3、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源线、活动接线板有无损坏和漏电、空调插座是否使用专设的动力电源插座、有无私自乱接、乱拉临时线路等现象,对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务必及时检修。
4、实训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主管和领导报告。人为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对肇事人和责任人,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处罚。
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
6、学生实训时,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实训前,指导教师必须给学生讲解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特性。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7、实训过程中,学生应该正确使用各类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如示波器、信号源、万用表、毫伏表的使用。对于不听指挥,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软件、硬件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并酌情予以处理。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是漏电仪器不能使用,以免触电。
8、实训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喝酒。学生进入实训室后按照课前分组顺序对号入座,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做到每次实训完毕,立即进行卫生扫除,管理员进行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确定正常后方可离开。
9、实训室物品的外借要有主管领导的批准,必须办理外借的有关手续,管理员要负责及时催还。逾期不归还的给于适当处罚。
此安全管理细则必须认真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细则中的内容。切实保证实训室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