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放假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2 13:30

 

各学院:

假期临近,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对辅导员放假前需要完成的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1月16日之前提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二、完成学生假期去向统计,由分管院长负责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房琭老师签字,此项工作方为完成。

三、1月8日第一节晚自习以主题班会形式进行考风考纪及假期安全教育,届时学生教育管理科将进行检查。请于1月9日12:00之前,将照片和班会记录发送给房琭老师,模板见前群共享。

四、学生稳定工作摸排情况报送,各辅导员应了解班级不稳定学生的信息,对有可能在假期间或者开学后退学的进行排查,统计好相关学生的基本情况,于放假前形成报告报学生教育管理科备案;摸排没有异常情况,亦需要在学生教育管理科备案;

五、自习教室、公共教室、宿舍卫生打扫、封存,由学院报送申请检查日期,学生处检查合格、相关负责人签字,此项工作方为完成。此项工作未完成,学生干部不能离校。

六、学生1月16日放假,1月19日离校。对1月19日之后离校后(校外住宿或其他)仍不回家的学生,学院需与学生签订安全保证书(见附件一),并由辅导员及分管院长签字、以辅导员为单位交学生教育管理科备案。

辅导员必须完成以上工作,并在学生教育管理科签字,方可离校。请通知到各位辅导员,谢谢合作。

 

学生处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