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2 13:55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至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0)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时间 :
1、网上申请时间:7月20日至8月20日。
2、各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受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经过学校资格审查,并录入“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的山东省籍学生和已经提交申请的外省籍学生。
三、贷款额度:贷款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办理流程 :
第一步,网上申请。
1、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2、对于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需通过(第二步,贷款办理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持打印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薄、低保证、残疾证等材料到资助中心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步,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为贷款学生签订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第四步,收集《贷款受理证明》。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开具的《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各学院务必在9月7日下午3点前收齐,并将名单(打印版及电子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五步,填制《贷款回执单》。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学院应尽快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高校用户(网址: www.gbms.cdb.com.cn )中为贷款学生填制《回执单》。具体系统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
第六步,邮寄《贷款回执单》。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2日下午3点前完成回执单的录入等相关工作,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9月15日将回执单寄至各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七步,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核,等待发放贷款。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贷款政策的宣传及正面引导工作,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尤其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与监督工作,及时为贷款学生讲解办理程序、提供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办理贷款。
 
 
附: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
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
3、 上交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信息统计表模版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