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08-03-21 11:08

2008年3月21日,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圆满结束。自收到山东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218号文)后,学校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成立了评审委员会,要求各相关部门、院(系)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此次评优工作由学校分管校长主抓、学生处处长具体负责。首先,学生处组织召开了各院(系)团支书会议,要求各班辅导员统一组织学生民主投票,评选产生所在班级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之后,各院(系)内部组织本院(系)的第二轮评选并将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报送学生处,并由学生处审查相关学生的学习成绩、平时奖惩情况等信息。学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共有2364人,根据鲁人办发〔2007〕218号文件要求的评选范围、比例、条件及程序,经过认真筛选,最终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18名。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生报送至山东省人事厅。

学校深知在高校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对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对高校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山东省人事厅的领导下,学校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