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3日,以加强学生管理为主题的辅导员交流会在A4-01召开,会上强调了学生宿舍安全及毕业生档案去向等问题,主要就《学生违纪处分的补充规定》进行了讨论研究。学生处刘增华处长、李晓辉副处长、学生管理科科长花小莲老师以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首先,李副处长强调了学生安全与宿舍检查方面的工作,并对过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向大家公布了宿舍管理科的邮箱,欢迎大家提出各种好的建议并希望辅导员能配合好今后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之后,花小莲老师就毕业生档案去向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对“六个一”工作笔记做的较好的辅导员提出表扬,并对办理学生保险及学生证补办所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最后,刘处长强调了“六个一”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并对刚刚制定的《学生违纪处分的补充规定》(讨论稿)让大家展开讨论。各院系老师都积极踊跃的参与其中,现场气氛热烈,对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处分学生的毕业证缓发期限及撤消处分的条件大家各抒已见,有些老师对规定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了疑问,刘处长都一一作答。对于辅导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刘处长表示欢迎并作了详细记录,要进一步研究,以保证补充规定的有效实施,交流会在激烈的讨论中结束。
此次交流会的召开,对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学生违纪处分的补充规定》一经实施,将有利打击违反并蔑视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对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