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在校大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规定,08年以后,山东省在校山东籍学生一律不用迁移户口,省外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山东省在校学生一律需进行暂住人口登记。我校2006级和2007级学生的户口暂住登记工作已于今年4月份办理完毕。2008级新生入学后,其户口暂住管理登记工作于10月10日开始进行。
我校2008级学生共计3515人。首先,对08级学生名单及身份证号进行统计,然后发放《暂住人口登记表》并组织学生正确填写。然后,组织学生集中采集照片图像,并将学生相关信息录入电脑保存,以备核查。此项工作已于2008年10月24日圆满结束。
学生户口实行暂住管理登记制度,有助于我校对学生相关信息及流动情况的掌握,对加强学生管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