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7 09:18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优良学风的形成,根据《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高函[2010]18号文),现将我校201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08级、2009级全日制在校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数量:

1、优秀学生候选人:10人。

2、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5人。

3、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2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2010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1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2010年内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5、2010学年内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学院和班集体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2010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10。

4、2010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5、2010学年内无违纪现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活动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现象,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0年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评选流程如下:

首先,在各班级中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班级候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内部评选。各学院评选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两个工作日的公示,于2011年1月10日之前将候选人名单及个人材料(2010学年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交至学生工作处(部)学生管理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推荐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该名额作废,不再替换。

3、省级先进班集体将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各学院需将评选推荐的班级名单进行两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4、候选名单由学生工作处(部)审查通过后,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印制)。

5、山东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公布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五、各学院推荐的学生数额如下: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工商管理学院
1
1
1
信息工程学院
2
1
0
外国语学院
1
0
0
建工学院
2
0
0 
艺术学院
1
0 
0 
财贸学院
1
1
1
汽车工程学院
2
1 
0 

六、表彰和奖励:山东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3: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