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新生学生证发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1 20:54

 

各二级学院:
一、学生证办理
1、各学院团委书记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统一领取本学院新生空白学生证。
2、请各辅导员老师,利用开班会时间组织学生按规范填写学生证,贴好相片。
3、填好的学生证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加盖学生学号印章和学生证有效时间印章。
4、由学院组织再到学校办公室加盖钢印和校章。
5、办完以上手续后,持学生证到大学生服务中心教务处服务窗口,加盖学籍注册印章后即生效。
二、学生证填写说明
1、学生证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使用一寸免冠相片。
2、学生证上的“学生证号”为学生学号。
3、“发证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9月”。
4、学生证内附加的“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证”,是学生寒暑假乘坐火车往返家庭与学校之间的优惠凭证。请按如下要求如实填写有关项目:
①“家庭所在地”原则上应与学籍信息中的生源地一致。
②“乘车区间”中的站名按照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填写。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