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2-25 16:42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展现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典型进行宣传教育,在全校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校风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 评选条件
凡申报“圣翰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无处分情况;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称赞。
二、评选类别
“圣翰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12大类: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文明友爱之星、勤学自强之星、语言艺术之星、书画棋艺之星、文娱艺术之星、科技创造之星、体育竞技之星、特殊才艺之星、校园环保之星、优秀个性之星。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道德素质高、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尊师好学、学习成绩突出、体艺表现良好,积极参与劳动与义工活动等。
2、学生干部之星:担任校学生会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
3、文明友爱之星: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爱心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
4、勤学自强之星: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跃进之星。
5、文学之星:热爱写作,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在大型活动主持或表演方面有良好的表现。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广播之星、司仪之星、宣传之星。
6、书画棋艺之星:对书法、绘画、摄影、棋类等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围棋之星、象棋之星。
7、文艺表演之星:具备文艺表演才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在演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包括音乐之星、舞蹈之星、健美之星、演奏之星。
8、科技创造之星:对科技创造有浓厚的兴趣,有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小科学论文等作品,并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包括发明之星、创新之星。
9、体育竞技之星:坚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优秀,在学校或市级体育比赛上获得荣誉。
10、特殊才艺之星:有拿手的绝活,实践动手能力强,技艺出众。包括打字能手、电脑之星、动漫之星、口技之星、点钞之星。
11、环保之星:有强烈的环境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各项环保活动,并有显著成绩。包括节约之星 、整洁之星、俭朴之星、劳动之星。
12、优秀个性之星:性格乐观,宽以待人,言行一致,人缘好。包括快乐之星、亲和之星、诚信之星、感恩之星、道义之星。
三、评选步骤
1、圣翰之星每周评选一次,每学院评选一名(类别自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首先由各班评议推荐“圣翰之星”,再进行院级评选,院级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处,由学校进行全校范围内风采展示。
2、填写“圣翰之星”推荐表,每周五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由学校审核批准,有特珠贡献的学生学校可破例审批。
3、学校审查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最后确定“圣翰之星”名单,学校进行公示并授予荣誉称号。
5、有下列情形的学生将取消已获得的荣誉称号
①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恶劣的。
四、奖励办法
1、每学期结束,由学校向“圣翰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奖品。
2、通过广播介绍“圣翰之星”的事迹并在学校宣传栏予以张贴;
3、被评为“圣翰之星”的同学,可作为今后入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