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使辅导员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规范记录辅导员工作成长的历程,帮助辅导员专业化发展,为辅导员的评职、评优等提供准确真实依据,决定开展辅导员业务档案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全校现任专兼职辅导员。
二、建档内容
详见附件1《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交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组织开展该项工作,9月22日12:00前将该数据汇总后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学生工作处(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