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2 10:56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等文件精神,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优良学风的形成,我校现决定开展2010级、2011级在校生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标准和名额如下:
一、三好学生的评定程序及范围
“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详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内《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实施办法》,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初评,学院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各学院名额如下:

 
学院            
 
       年级
工商管理学院
信息工程 学院
财贸学院
艺术学院
国际合作学 院
建筑工程学 院
汽车工程学院
中职
学院
2010
14
8
20
4
2
18
16
 
2
2011
12
5
14
3
1
19
10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程序及范围: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内《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实施办法》,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初评,各学院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各学院名额如下:

 
学院            
 
       年级
工商管理学院
信息工程 学院
财贸学院
艺术学院
国际合作学 院
建筑工程学 院
汽车工程学院
中职
学院
2010
9
5
13
2
1
12
11
1
2011
8
3
9
2
1
13
7
1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定程序及范围:
先进班级的评选标准详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内《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凡申请参加先进班级评选的班级由班委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送相应材料,由各学院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各学院的名额如下:

 
学院            
 
       年级
工商管理学院
信息工程 学院
财贸学院
艺术学院
国际合作学 院
建筑工程学 院
汽车工程学院
中职
学院
2010
2
1
2
1
1
2
2
 
2011
1
1
1
2
1

备注:各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实行内部自行组织初评,初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单列名额。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总名单(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且打印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及其推荐学生的成绩单(2011-2012学年,且为系统打印版)、登记表(打印表格后填写,一式一份),于2013年1月4日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注意:推荐名单的学生信息以“年级/专业/班级”为顺序)。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要用第三人称(或姓名)撰写1篇1000字以上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加上学生生活照片(事迹材料和照片只需上交电子版,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于2013年1月4日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3、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班级要提交该班级的评选材料,材料要求1000字以上,并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撰写,于2013年1月4日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4、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所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条件不符者,该名额作废。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对入选学生和班集体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2011-2012学年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将在以上荣誉获得者范围内评选。
 
附件1、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