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4-12 10:24
学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大学生应当成为全社会讲文明、讲礼貌的楷模。因此,制定本《学生行为规范》。
1、学生平时要注意仪表整洁、着装文明得体,禁止衣衫不整,穿背心拖鞋进入课堂和公共场所。不允许浓妆艳抹,染头发、指甲,穿奇装异服。
2、师生见面,应主动打招呼行礼,如“老师好”、“您好”。同学之间,也要以礼相待,避免不礼貌的口头语,应注意谈吐文明,措词雅洁,行为雅观。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和出入教室,上课发言应举手;课堂上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声关闭,不接听手机,避免影响老师授课和他人听课,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课堂秩序。
4、对课堂、公寓、食堂、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公物须备加爱护,不要随便移动,不得污染或损害。要节约用电,离开时应随手关灯。要保持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5、要爱护校园内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折花,不践踏草坪,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
6、保持校内环境的安静,不在宿舍区和教学、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休息的体育、文娱活动和大声喧哗。
7、男女交往文明、有度,行为端庄、举止大方。禁止男女同学在校园内行走时揽腰挽臂,禁止在校园内依偎搂抱,禁止在教室、图书馆、餐厅、草坪等公共场合亲昵作态。
8、学校内严禁学生吸烟,看到地上有烟头应主动捡起扔到垃圾桶。
9、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10、自觉遵守学校校园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管理,不得顶撞、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不得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11、要珍惜学校的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