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调整疫情期间留学生回国就业落户规定
发布日期:2021-03-30 10:53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留学生选择在海外完成学业后回国就业、创业。其中北京、上海作为我国的教育、科技与经济中心城市,是留学生回国就业的首选目的地。同时,京、沪两地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给予海外归国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在落户、创业方面的便利,以吸引优秀国际化人才回国。

       按照规定,归国的硕、博留学生可在回国之后两年内享受这些优惠措施。然而,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大量留学生或因学校关闭、躲避疫情而提前回国;或因国际航路中断、机票昂贵而停留国内无法回校,不得不以网络授课和网络答辩方式完成学业;或在国外拿到毕业文凭后,因国际航路中断、机票昂贵等原因滞留在国外。

       在上述情况下,依照原有的“学成回国后两年期限”计算方法,这些提前回国的博士、硕士留学生在拿到学位后,可利用的在京、沪就业落户时间窗口已被消耗大半,远远低于2年,使这些学生就业面临很大困难,打击了他们回国报效的热情,造成了人才浪费。



 
       为解决此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教授蔡继明提出如下建议:

       对非北京、上海户籍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在京、沪就业落户手续的两年期限,其起始时间的计算办法,应该调整为:从留学生拿到毕业文凭后实际入境的日期算起,或者从留学生在入境后实际拿到毕业文凭的日期算起(以文凭标注的时间为准)。总体原则,主管部门应根据留学生的上述两种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计算方法,使学生充分享有2年的留学生就业落户优惠期。

(作者:周洪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