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6-22 15:45
为保证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与合理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是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精品课程建设,教务处负责管理。
二、经费投入
学校每年对每项精品课程投入建设经费5000元。
三、经费使用范围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必须真正用于精品课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其使用范围如下:
1.课程的理论、实践体系的完善费用(5%左右);
2.师资队伍建设的费用(15%左右);
3.电子课件、多媒体课件、网上教学资料的制作费及课程网站建设维护费等(不超过5%);
4.购置课程建设所必须的图书、期刊、资料(需提供资料、书籍名称)费用(10%左右);
5.购买必要的教学用低值易耗品(如U盘等、文具等)(不超过5%);
6.设备费支出(含软、硬件购置)(45%)左右;
7.编写课程大纲、教学辅导资料、教材、建设试题库的费用(5%左右);
8.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课程所需费用(不超过5%);
9.课程建设相关论文发表的费用(不超过5%),此项不得用于非精品课程方面的个人学术著作及学术论文的出版或发表;
10.其他认为必须的费用,需经教务处批准。
四、经费的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是精品课程建设发展的重要资金保证,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挪用、挤占。
2.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组享有归属于本项目组的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权。项目组编制课程建设经费预算,经教务处、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各学院主管(分管)教学院长负责本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费用使用的审批。
3.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课程建设项目组、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
4.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要规范合理地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做到精打细算。凡购置用于精品课程建设的固定资产须按学院固定资产采购程序购买。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物品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按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报销。对于经费使用不当、课程建设成效不明显,造成严重浪费致使课程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学校管理部门有权终止其经费资助,并收回所购置固定资产。
5.教务处、财务处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6.项目组每学期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汇报、评估,项目组向学院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报教务处备案。
7.教务处和财务处每年定期对精品课程建设及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课程负责人要如实汇报并积极配合。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若不能按计划进行,必须向学校申述原因;对无故中断而不能完成建设计划的课程,学校将取消其建设资格,停拨建设经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