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职高专机械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精品课程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7 10:55
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受教育部委托,高职高专机械设计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机械设计类教指委)负责组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机械设计类专业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有关院校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课程,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机械设计类专业所开设的侧重专业领域的课程,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鲜明的基础理论课程。
二、申报名额
教育部高教司分配给机械设计类教指委的课程推荐限额为7门,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课程限额为1门。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见附件1.
2.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 国家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国各高等学校。
4.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5. 教育部高教司将对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国家精品课程称号。对于2003至2010年的国家精品课程,高教司将按年度单独进行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6. 申报课程必须是已完成并验收的院(校)级或省(市)级精品课。
7. 向机械设计类教指委推荐的课程不能与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或其他相关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课程重复,以避免浪费指标。
8. 鼓励不同种类课程和入选门数较少专业的课程申报。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
9. 请各推荐院校于2010年3 月3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机械设计类教指委递交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相关纸质材料,逾期申报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2)院校的推荐公文;
(3)推荐课程已经确定为校级或省(市)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
(4)申报课程的网址、访问权限、密码等;
(5)2010年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
(6)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
申报书面材料一份,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邮寄至教指委秘书处指定地址。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证明材料请扫描后,存成JPG图像格式)发送到教指委秘书处邮箱kika0031@126.com,邮件注明“XX学校XX课程”。
四、其他
1、请各高职高专院校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教指委秘书处。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已经发布,请登陆>
2、申报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请通过银行汇款,交款截止日期2010年3 月3日(以银行汇票日期为准),户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农行鲁巷支行,帐号:17—039401040005758,请注明“精品课程申报”字样。(武汉职院联系人:蔡建国 027-87768112;13147145801)
3、教指委秘书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部(机械设计类教指委秘书处)
邮编:430223
联系人: 季 华 kika0031@126.com;027-87180626;87180031
陶济东 491262713@qq.com; 027-87761909
教育部高职高专机械设计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