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7 10:52
各有关高校:
受教育部委托,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信息类教指委)负责组织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电子信息类专业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同时,通过推荐国家精品课程,遴选出一批优秀课程作为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精品课程,并颁发教指委认定证书。为了做好2010年度精品课程的推荐和遴选工作,电子信息类教指委将组织各有关院校根据教育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开展申报与评审等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高等职业教育电子信息类专业所开设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符合《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详见《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高职)附件4《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和附件7《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2.申报课程已被评为省(市)级精品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
3.今年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它渠道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不得再通过电子信息类教指委重复申报。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1.参评精品课程以学校为单位向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申报,每个学校限报1门,多者不予受理。
2.各申报学校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信息表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在3月10日之前发至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
四、申报材料
1. 《2010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二份),参照《2009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高职)》(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查询下载:>
或请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
2. 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光盘(一式二份),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3. 学校的推荐公文(一份)。
4. 被推荐课程确定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一份)。
5.《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教指委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6.《高职高电子信息类教指委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一份,见附件3)。
7.精品课程所在校园网网址。
请将上述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与光盘,通过特快专递寄:北京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所(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盛鸿宇收(邮编:100101)。同时,请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jzw@buu.edu.cn电子信息类教指委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 “××学校××课程”。
五、申报时间
各院校在3月18日前(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完成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和上网工作。
六、评审费用
申报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通过银行汇至,户名:北京联合大学,开户行:招商银行小关支行,帐号:1780030410002,请注明“精品课程申报”字样。收到评审费后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将及时寄送发票。
七、其他
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64909366,传真010-64909367, 邮箱jzw@buu.edu.cn, 地址:北京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所(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邮编:100101,联系人:盛鸿宇,手机:13501057822。
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