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群)验收与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1-12-01 16: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品课程(群)建设,有效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品课程(群)的验收范围是二至三年内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群)。验收重点考查课程对提高培养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的作用,是否体现工学结合思想、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法,是否校企合作开发,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或专业建设中起到的作用如何。
第三条 校级精品课程(群)验收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章 精品课程(群)的验收
第四条 精品课程(群)立项建设期满,课程(群)建设组根据建设规划和目标任务,提交立项精品课程(群)验收报告。对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描述。
第五条 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专家组成精品课程(群)评审委员会,对立项精品课程(群)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1、教学队伍
(1)拥有一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的课程师资队伍;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学工作,有正确的教育观,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并能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学特色鲜明;
(2)教师团队教学效果好,年龄、知识、学缘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并配备有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和实训教师;
(3)注重科学研究,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科研论文和高水平科研课题,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奖励和科研表彰;
(4)注重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效果显著,有一定数量的教改研究论文,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奖励和教学表彰。
2、教学资料与教学内容
(1)具有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具有完整、规范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等有关教学指导文件以及教学课件、习题、实训指导书等基础素材)。
(2)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积极整合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文化成果,适应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4)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优良的工作作风及团结协作精神。
3、教学条件
(1)精品课程(群)有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积极使用多媒体教材;教学内容精选优化,较好地体现基础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2)实践与理论教学并重,实践课程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的开出率、开课条件和授课质量得到保证,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得到较好落实,具有学生早期参加科研(科技活动)的良好条件和效果。
4、教学方法与手段
(1)注意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和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并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主动性,并注重对学生应用知识能力的考察;
(2)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积极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具有可供上网的有关教学的电子媒体,如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5、课程特色与教学效果?
(1)课程的改革和建设较好地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国内外同类课程改革趋势和建设方向。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并具有明显特色。
(2)校内外专家、学生和后续课程教师反映良好。
第六条 精品课程群除必须符合精品课程(群)验收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校级精品课程群中各门课程须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由3门(含3门)以上课程组成,改革方案思路清晰,建设规划切实可行,在已实施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中对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有充分明确的体现。
3、课程之间的有机联系紧密,内在逻辑性强。对课程整合重组的力度大,科学合理,综合性强,减少课程间的重复与脱漏。
4、课程群促进教学资源优化配置效果明显,整体运行协调,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
第七条 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参加精品课程(群)申报验收者均不能作为评审专家。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分组对提交验收的课程进行审查,包括审阅验收报告,通过网上课程平台、现场考察、调查学生反映、抽查教学效果等形式,对参加验收的课程(群)进行鉴定,写出书面鉴定意见,提出推荐意见。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经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校级精品课程(群)。
第八条 经评选产生的校级精品课程(群)在校内和网上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凡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均可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提出异议。异议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有署名。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公示期结束后,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就所提异议,进行核实和复议,将最后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公布。
第九条 评定为校级精品课程(群)方可作为省级精品课程(群)的推荐备选项目。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规定,从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群)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群)。
第十条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立项课程,将追回全部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年度立项中,一个教学单位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或终期验收不合格,将取消该教学单位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
第三章 精品课程(群)的奖励
第十一条 获校级精品课程(群)荣誉,一次性奖励课程(群)建设组2000元。
第十二条 校级精品课程(群)验收通过后,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三年内若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由学校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向分管校长建议撤销该课程的精品课程(群)称号。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