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19 14:49
为进一步调动学校教职工参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认定或立项的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二、奖励标准
1.对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待遇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提高教学名师及骨干教师待遇的规定》中省级教学名师的标准执行。
2.对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称号的每个团队一次性奖励2万元。
3.对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每门课程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对荣获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每个专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以上项目若为国家级项目,奖励标准为省级标准200%。
三、奖励说明
1.本办法只涉及获得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奖励,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经费投入另行规定。
2.本办法由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