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24 14:22
为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
通过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探索教学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模式,为我校培训教师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
二、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应紧密结合我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以教研室为建设单位(未设教研室的以院部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结构优化:团队在较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教学团队双师结构合理,拥有一批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的能工巧匠。
2、整体素质较高: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优良的专业素质,勇于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力合作,整体优势突显。
3、带头人能力强:团队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德高望重,造诣深厚,凝聚力强,坚持教学一线,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注重提升团队教学科研整体实力。
4、教学成绩显著:教学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及时跟踪产业行业发展与学科专业前沿,与时俱进,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注重培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
5、教研成果丰富:根据我校整体部署,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将教研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
要求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6、高职教材建设:拥有自编教材或与对口企业行业合编教材1部以上。
三、评选程序
1、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每年评审一次。各院部依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择优推荐申报。
2、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推荐1-2个候选团队,申请者须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审表》(一式三份),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一式3份。
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师资科,汇总表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应保持一致。
4、申报的材料,应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充分反映教学团队的总体情况;相关部门应对申报评选材料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5、在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领导下,教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院部推荐的教学团队资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授予“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优秀教学团队的待遇
1、院级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有效期3年。教学团队的主要带头人在每年考核中享受考核优秀待遇,其他待遇原则上不低于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的待遇;
2、可申请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以支持优秀教学团队的进一步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
五、优秀教学团队职责
1、获得院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应制定和完善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公开发布并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2、接受其他教学团队的观摩参观和学习交流。
3、主动申请和承担省级及以上的课题立项,参加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和参评工作。
六、优秀教学团队的取消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及相关待遇
1、未合格履行优秀教学团队的职责。
2、出现学术造假情况,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3、半数以上骨干成员离开团队。
4、其他教学暨教材审查委员会认定应取消优秀教学团体称号的情况。
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