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3 14:20
在政策和法律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未明确产业学院具有独立法人属性之前,如何在现有法律和政策界限下,思考产业学院的运行机制,优化产业学院的运行效益,实现产业学院长期高效的运营,是职业院校必须思考的问题。因此,探寻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的优化策略必须在这一背景下思考才具有实践价值和操作空间。
一、以助力人才发展织牢主体间的利益链
除职业院校和企业之外,产业学院建设的可能主体还包括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但实际运行中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在产业学院的建设中并无直接的利益支撑,相反是为校企深化产教融合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的非利益主体。因此,实践中优化产业学院的建设路径,只需筑牢校企之间的长久利益链,就能保证产业学院的价值基础,其中最直接的利益关系在于实现二者在人才培养上的相互依存。如企业应通过产业学院积极参与职业院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人才、技术、设备优势,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科研团队,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共建课程教学资源,为职业院校提供基于职业场景的实训和培训基地,能全面优化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通过产业学院保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契合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和企业岗位的标准,为企业培养接近员工标准的高素质人才;支持教师成为企业培训师、技术合作项目负责人或骨干,帮助企业拓展、优化人才结构。基于人才发展互利,校企之间能够构建相互依存的需求关系,为产业学院织牢主体间的利益链、拓展其他合作空间打下稳定的基础。
二、以创生利益保障产业学院长期运行
营利属性和利润“标尺”是影响企业是否能长期、实质参与产教融合的根本因素,不深入的产教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干扰了生产秩序,却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利润,这就限制了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因此,职业院校推进产业学院建设必须注重创生利益,实现共赢,加强产业学院的“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参与主体通过产业学院获取显性经济利益和隐性社会利益的能力。所谓显性经济利益,即产业学院通过运营直接获取的经济利益,如通过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将学生无序的、消耗型教学行为升格为有序的、企业生产行为,以生产合格的企业产品直接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共建企业职工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面向其他企业职工及职业院校教师开展培训以获取培训收入;通过共建应用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为其他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以知识产权创生经济利益。隐性社会利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如通过产业学院提升企业职工素养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及职业院校优化人才培养质量获得学生家长认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所获得的社会声誉等。产业学院只有促进参与主体不断获得显性的经济利益和隐性的社会利益,才能持续维护主体间的利益链以实现长期运行。
三、以契约治理构建明晰的权责体系
因产业学院无法脱离职业院校而独立运营,为保障各参与主体的相关利益,需要各主要利益主体遵循契约精神完善产业学院的外部治理,即在现有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通过合同约定明确各自的权责利益。一是在产业学院成立之前,通过合同约定明确产业学院建设资金、土地来源、出资形式及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明确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经济责任和产权归属,避免后期出现权属分歧。二是在产业学院建立之后,为推进具体建设任务,应通过合同约定各主体承担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期限、违约责任,形成建设任务督促机制。三是在产业学院具备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基于各主体的投入及职责等因素,通过合同约定收益的分配。以契约精神构建产业学院明晰的权责体系,核心是通过合同方式督促和约定各参与主体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承担职责,制衡和约束各投资方以自身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和实际行为,最终建立符合产业学院内在属性的决策自主、执行高效、监督制衡的治理制度框架。
四、以多元协同形成高效的治理体系
为保障产业学院高效运行,职业院校需主导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高效治理体系,包括构建产业学院的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和基于产业学院二级学院身份的治理机制。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核心是成立理事会,理顺产业学院的外部治理机制,真正发挥理事会作为产业学院的咨询和决策机构的职能,负责审定产业学院理事会章程、发展规划、重大建设方案和改革事项,审议产业学院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和重要管理制度,任命产业学院领导班子负责执行理事会管理决策。基于产业学院二级学院身份的治理机制即理顺职业院校基于二级学院治理权对产业学院的管理体制,核心是突出放权监督,保障产业学院相对独立性,如明确产业学院可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置内部机构,根据专业群建设发展需要设置专业系部,根据发展需求自主聘用项目工作人员;切块划拨生均经费,以产业学院学生人数为基数,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划拨产业学院全年运行经费,包干用于产业学院常规工作、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等;在学校基本账户之外,为产业学院设立专门账户,配置专门财务管理人员,统一办理收支业务等,保障产业学院财务相对独立。(选自《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