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我校资产管理精细化方针,进一步强化资产安全管理,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全校资产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时间
1. 部门自查:2025年4月1日 - 4月15日。请各部门在此期间全面开展资产自查工作。
2. 数据上报: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自查后汇总的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表(涵盖办公室、实训室、教室)电子版,提交至资产管理中心李庆艳处。固定资产明细表须经部门资产管理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3. 全校核查:2025年4月16日 - 4月30日,资产管理中心将对全校资产进行核查。
二、核查流程
遵循“部门自查→上报数据→资产核查→问题反馈”的流程有序推进。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各部门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准确性,以及固定资产上墙明细表与实际资产的一致性,同时排查是否存在资产损坏、缺失情况。核查结果将上报校长办公室。
四、资产变更处理
若本部门资产出现调拨、报废、损坏等变更情况,请及时上报资产管理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资产信息,并同步更新固定资产上墙明细表。
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