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高质量是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必由之路,应遵循系统治理理念,坚持分类施策的治理原则,从创新学徒培养模式、构建双师协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学徒合法权益四个方面,推动中国特色学徒制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强化企业岗位实践,创新校企交互培养模式
“校企联合、双元育人”是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重要特征。学徒培养应当始终面向企业岗位实践,在真实生产场景中锤炼学徒的实践技能,不断提升学徒培养质量。
第一,科学制定针对学徒培养的顶层规划。校企双方应着眼于长远发展需要,共同制定以学徒为核心的培养规划,为跨界联合提供行动指南。院校与企业负责人应基于育人与用人的真实需要,细化学徒培养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在学徒培养过程中的具体分工与协作机制。同时,校企双方要紧跟行业与产业未来发展动态及人才需求,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并将其作为学徒培养规划的重点内容,确保学徒能够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第二,促进“做—教—学”育人环节的有机融合。在实践中应创新学徒培养方式,探索将岗位实践环节前置,以实践训练为导引,激发学徒对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兴趣。院校应当基于企业真实生产项目开展学徒培养,合理安排学徒到企业实践的频次和学习时间,为学徒提供实践操作机会,实现“做中教”“教中学”“学中做”育人环节的衔接融合。
第三,打造针对学徒交互培养的实践育人载体。借助院校与企业自身的优势资源,通过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形式,打造实体化运行的育人载体,将校企双方在实践育人过程中总结出的创新教法和典型经验转化为教学内容,提升实践育人载体在学徒培养过程中的支撑作用。
二、组建校企双师团队,构建跨界互动协作机制
高质量的校企双师团队是有效提升中国特色学徒制实施质量的必要保障。院校应根据试点专业类别与企业岗位的匹配度,基于学徒培养需要组建校企双师教学团队。
第一,明确校企双师团队的遴选标准。参照国家和省市层面颁布施行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从师德师风、专业教学、企业实践等层面明确校企双师团队的遴选标准。在操作过程中,避免采用“一刀切”的师资认定标准,应优先选拔企业劳模、大国工匠等德技双馨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着力提升双师队伍质量,打破校企双师在互动协作中存在的现实壁垒。
第二,完善校企双师参与的激励机制。一方面,根据实践育人需要,将常规教学任务以外的教学工作量认定为实践教学课时,探索实施阶梯课时奖励制度,鼓励校企双师深度参与育人实践。另一方面,将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纳入到职称评定范围,在教师考核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并重,将实践育人质量作为校企双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激发校企双师主动参与互动协作的内在积极性。同时,要将学徒培养、理论与实践训练、评价考核等内容作为校企双师互动协作的重点内容。
第三,开展校企双师互动成效的考核评价。考核要体现评价主体的专业性和多元化特性,又要体现双导师及学徒的评价话语权。在考核主体层面,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深入合作,由其进行独立的考核评价,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性。在考核内容层面,不仅要关注校企双师互动频次,更要注重校企双师互动成效,重点对学徒在真实场景中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实践技能操作能力进行考察。在结果反馈层面,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企业师傅与校内导师,将其作为理论与实践教学改进与提升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校企双师在实践育人中的协作成效。
三、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完善学徒考核评价体系
系统科学的考评体系是高质量中国特色学徒制的关键构成。针对学徒的考核评价应当确保学徒在不同学习阶段、不同学习场所中的真实表现能够得到客观体现。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第一,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专业考评机构。为体现学徒在不同学习场所中的真实情况,要从院校、企业等参与主体中抽调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具体负责学徒考评的专业机构,确保遴选出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实践考评经验。在此基础上,可参照英国工业部门技能与标准联合会(FISSS)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学徒考评机构的功能边界,对学徒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检查学徒培养单位,发布学徒培训发展情况,对学徒制推进情况进行调查与反馈,并对学徒培训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第二,明确学徒考评的具体内容。考评内容应聚焦学徒培养过程与结果两个方面。在培养过程层面,以校企双师记录的真实表现为依据,重点关注师生互动、技能学习与掌握、协作交流等内容。在培养结果层面,侧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迁移应用、产品制作质量、反思创新能力等内容。在实践考评过程中可以根据学徒的作品完成质量及过程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做到有据可循。
第三,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评定结果不应由一次考试确定,而是运用多种方法反复多次才能予以确认。考评主体要始终坚持能力本位,根据学徒在不同学习场景中的真实表现,基于企业规范与院校要求,综合使用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方式,确保针对学徒考评结果的客观准确。
四、优化各类保障措施,确保学徒各项合法权益
确保学徒各项合法权益是提升学徒归属感的有效手段。学徒协议是各国保护学徒权益的重要经验,应充分发挥学徒协议的约束与规范作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为学徒提供合理的岗位津贴。校企自觉与外部机构监察是确保学徒权益的必要手段。院校与合作企业应自觉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学徒岗位津贴的数量及发放形式,学徒企业要严格按照学徒培养协议定期足额向学徒支付岗位津贴。针对学徒实践生产的积极性问题,学徒企业可以根据工作绩效设置差异化的岗位津贴,激发学徒参与岗位实践的积极性。
第二,提供满足岗位需要的学习资源。在学徒培养过程中,企业要为学徒提供岗位操作手册、在线课程和专业教材等学习资源,帮助学徒能够尽快适应岗位生产、技能学习及角色融入等多重需要。鉴于企业生产环境的多变性、技能更迭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应依据岗位需要动态更新学习资源,确保学徒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适应产业发展的长远需求。
第三,为学徒提供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学徒作为企业的准员工,合作企业应当为学徒提供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方面,校企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为学徒购买医疗和意外保险,健全学徒在生产岗位上的必要保障。另一方面,加强对学徒的人文关怀,不断改善学徒生活所需的硬件设施,丰富学徒日常生活,提高学徒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文章来源《职教论坛》)